苦苓

如果說,我們能夠漸漸冷淡、慢慢疏遠,那似乎是比較自然的。

當你開始覺得有分手的意思,即使沒有辦法很快、馬上地告訴對方,也應該冷淡一點、疏離一點,減少和對方相處的機會,讓對方漸漸地覺得:「他好像跟我沒那麼熱切了。」慢慢地,甚至對方可以接受,反應也平常,覺得沒什麼,那豈不是太好了。

但是,通常對方會開始提出質疑,覺得不對勁。這時候,你就可以婉轉告訴對方,畢竟他心裡已較有準備了。

比較糟糕的是:有些人會不忍心、會心軟。說是捨不得傷害對方,而遲遲不肯開口談分手。但是,你能不忍心到什麼時候呢?一天?一個月?一年?還是一輩子?最後,終究是要告訴對方,那不如盡早告訴他。

你拖得越久,給對方的傷害也越大。你所說的「不忍心」、「不想傷害對方」,其實只是你弱的理由和藉口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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